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一曼街8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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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15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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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hljmect@163.com
黑龙江省迈克招标有限公司受哈尔滨市公安局南岗分局的委托,对其执法记录仪采购项目组织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本次谈判文件资格条件且具备供货能力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竞争性谈判。
1、项目编号: |
HMEC150619J |
2、项目名称: |
执法记录仪采购 |
3、采购内容: |
执法记录仪 300台 |
4、交货日期: |
签订合同后20个工作日内交货 |
5、交货地点: |
哈尔滨市公安局南岗分局指定地点 |
6:供应商资格要求: |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2)、营业执照需包含本次采购产品的经营范围。 (3)、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含公告发布当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显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供应商严禁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5)、供应商若非执法记录仪产品制造商(即属于经销商/代理)的,在购买谈判文件时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函和项目授权书; (6)、供应商所投执法记录仪产品必须具有公安部特种警用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基于GA/T 947-2011行业标准的检测报告,供应商在购买标书时提供带有制造商公章的执法记录仪检测报告复印件; (7)、供应商所投执法记录仪产品必须与市公安局正在使用的350M数字集群对讲系统实现无缝连接。 (8)、供应商所投执法记录仪产品必须与市公安局现有的执法记录仪采集工作站实现兼容。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7、谈判文件发售时间: |
2015年6月23日起至2015年6月25日止,每天09:00-16:00,节假日除外 |
谈判文件发售地点: |
黑龙江省迈克招标有限公司1008业务室 |
谈判文件售 价: |
人民币300元/份。如邮寄,须另加50元快递费。 |
报名及购买谈判文件时需提供资料包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上述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上述资料的复印件;供应商资格要求中需要报名及购买谈判文件时提供的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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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送 达 响 应 文 件 截 止 时 间: |
2015年6月30日下午14:00时(北京时间) |
响应文件送达地点: |
黑龙江省迈克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
9、谈判开始时 间: |
2015年6月30日下午14:00时(北京时间) |
参加谈判地 点: |
黑龙江省迈克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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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黑龙江省迈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一曼街80号10层
电 话:0451-82837683
传 真:0451-82566133
电子邮件:mec@longmec.com
联 系 人:郑琦
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哈尔滨东大直支行
账 号:087598120100302075027
采购单位:哈尔滨市公安局南岗分局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先锋路567号
电 话:0451-87664188
联 系 人:郎伟林